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是为国家级科技园区非上市高科技公司提供的有序转让股份的服务平台,为科技含量较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创造条件,满足多元化的投融资需求,增强企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

哪些投资者可以进入系统交易?

   机构和个人都可入场交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一)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300 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二)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 票交易之日。

股份报价转让的委托种类有哪些?

  分为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委托当日有效。意向委托、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均可撤销,但已经报价系统确认成交的委托不得撤销或变更。
   1、意向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主办券商按其指定价格和数量买卖股份的意向指令,意向委托不具有成交功能,其目的主要是通过报价系统寻找买卖对手方,达成转让协议。 投资者也可不通过报价系统寻找买卖对手,而通过其他途径寻找买卖对手,达成转让协议。
   2、定价委托作为意向报价进行揭示,同时也作为成交确认委托进行申报。其他投资者可以直接报送相应的成交确认委托,与定价委托成交。定价委托支持部分成交,成交时取定价委托和成交确认委托的较小数成交。成交确认委托与相应的定价委托按时间优先原则配对成交,定价委托之间不互相成交。
   3、成交确认委托是指买卖双方达成转让协议后,向报价系统提交的买卖确定性委托。提示:成交确认后,需将相应的意向申报记录撤单。
   委托数量限制: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3万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3万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

投资者需要关注哪些特别风险?

  1、挂牌公司的风险。挂牌公司集中于高新技术行业,技术更新换代较快,对单一技术和核心技术人员的依赖度较高,主营业务收入波动较大。挂牌公司规模普遍较小,经营时间相对较短,抗市场风险和行业风险的能力较弱。
  2、流动性风险。股份报价转让由买卖双方自行达成转让协议,存在一定时间内无法成交的可能性。
  3、信息风险。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要求和标准低于上市公司,投资者不应完全依赖挂牌公司所披露的信息作出投资决策。